【淋警腐液】涉向警員投擲硫酸致頭手刺痛 15歲男生否認淋潑腐液等罪開審
發布時間: 2022/01/17 14:55
15歲男生涉於2020年3月從住所內向警員投擲硫酸,導致警員頭、頸及雙手前臂刺痛,造成制服有破洞及硫酸味部。警方翌日於男生住所內搜出板手、生果刀、鎚子及打火機燃料等。被告今(17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,但否認意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等罪受審。被告承認管有鎚子,其他用具則是另一男子將於示威遊行中使用。
涉案男生案發時15歲,今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,否認意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串謀縱火罪。事發於2020年3月2日。
被告承認兩項控罪的案情指,警方於3月4日在被告住所內檢獲生果刀、3柄鎚、子、銀色扳手、2支打火機燃料及2個黑色頭盔等證物。
後來警方在其中1個頭盔上發現屬於男子施瀚榮及被告的指紋。被告承認其中1個鎚子屬於他的,另外2把鎚及扳手是屬於施所有,被告指施曾向他表示是出去遊行示威時使用,2柄鎚子則將會用作破壞自動櫃員機,扳手會用來拆除路邊的圍欄,生果刀則在示威時保護自己。
代表律師於庭上反對控方將被告的口頭招認、警誡供詞及錄影會面呈堂,指被告是在不自願和不公平的情況下作口頭招認。
辯方指,2020年3月4日當晚,被告於住所外被警員捉到後樓梯。被告曾遭警員毆打,並有警員曾對被告說「你老豆都咁大年紀,你唔攬咗佢,就拉埋你老豆返去」。
代表律師續指,被告當晚6時許所作的口頭招認及警誡供詞,均未有家長或監護人在場。同時在兩次錄影會面中,被告雖在父親陪同下進行,但其父在相關時間被診斷患有妄想症。
承認事實則指,2020年3月1日凌晨11時56分,兩名警員於牛頭角上邨常逸樓地下處理案件,隨後看到有物件高處墮下,警員前往查看時,再有玻璃樽跌下。兩名警員隨即在安全地方暫避片刻,在警員離開後,再有兩個玻璃樽墮下。
其中1名警員感到頭、頸,及雙手前臂刺痛,及看到制服有破洞及硫酸味。經醫生檢查後,該警員的雙手、大腿均有水泡及紅斑。政府化驗師則在兩名警員的制服上發現有硫酸。
聆訊下午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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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